本报太原7月4日讯(记者 张剑雯)记者今天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我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进展顺利。自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以来,目前我省各市县环保部门均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抽调了2000余名工作人员,确定了省、市、县、乡和村五级联络员3万余人。119个县(市、区)普查的清查现场已完成。
据了解,本次的普查对象是,我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污染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工业污染源的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营情况等。农业污染源包括秸秆的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的使用情况等。生活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源锅炉的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的能源使用情况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设施处理能力、污水和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和排放情况等。移动源包括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