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经营者首问、赔偿先付、无理由退货”举措
本报太原7月6日讯(首席记者 郝薇)近日,太原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开发布“太原市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太原市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公约”和“太原市流通领域无理由退货公约”,鼓励引导经营者全面建设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此举将为消费者提供便捷、无忧的售后服务,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据悉,太原市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首先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该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太原市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公约,是指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与场所内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协议。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太原市流通领域无理由退货公约,是指消费者产生退货需求,并符合退货商品要求及服务期限,或参照以客为先,弹性快速处理原则,为消费者快速办理退货的一项便捷服务。受理期限自商品购买之日起7天内,内衣类、食品等不列入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