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中央财政奖励补助771万元
本报太原7月16日讯(记者贠娟绸)今天,省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国家组织的评价考核中成绩优异,获中央财政奖励补助771万元。
据介绍,我省自2012年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持续将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省医改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改革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于2015年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从2014年至2016年分三批在太原、运城、长治、晋中、阳泉进行试点,2017年7月1日实现全省11个市改革全覆盖,比国家要求提前3个月;2017年,又创造性地在全省域实施了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从体制上整合县域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成一个独立法人的医疗集团,发挥县级公立医院龙头作用,实行行政、人员、财务、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被《中国卫生》杂志社评选为2017年度“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目前,全省公立医院收入构成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由改革前的22%上升到27%,药占比从改革前的40%以上降至30%以下,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从改革前的36%降至31%,患者就医获得感明显增强,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得到有效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