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日前,长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长子农商银行贷款纠纷诉讼案件中有财产、有能力偿还但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恶意逃废债务“赖债户”依法传唤并实施了强制拘留。
周某和王某分别结欠长子农商银行贷款本息30.1万元、6.7万元,贷款到期后还款意愿较差,且恶意拖欠贷款,故意躲避工作人员,造成催收困难。为维护债权,长子农商银行于2017年6月,将以上二人诉至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借款人迟迟不履行债务,而且态度强硬,债权难以实现。为维护社会信用环境,长子县人民法院对此二人实施了强制拘留,并现场清收现金4万元。
此次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维护了该行合法权益,充分起到“打击一户,震慑一方,带动一片”的效果。 (任哲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