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我省集中约谈吕梁大同忻州晋中4市

  因2017年水污染防治考核不达标
  本报太原8月30日讯(记者 张剑雯)8月27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2017年水污染防治考核中不合格的吕梁、大同、忻州、晋中4个市人民政府进行集中约谈,要求有关整改方案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
  由于4市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存在不达标情况,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市要严格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重点推动《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确定的175项重点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治污。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不达标水体河流两岸生活污水直排的入河排污口要坚决取缔,2018年底前未通过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排污口,一律予以封堵、取缔;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管网维护更新,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推进现有污水处理厂的保温提效改造,确保冬季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到地表水五类;强化执法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偷排、设施闲置、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打“散乱污”企业;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要采取控源截污纳管、河渠清淤清垃圾、城市初期雨水收蓄等措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已经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日常监管巡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各市要按照《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办法》,对水环境质量恶化、国考断面水质未达年度考核目标、水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未完成的市和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严肃问责,同时,强化环保督察。要求有关整改方案在20个工作日内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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