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忻州工商局约谈三大通信运营商

  向严重误导消费者行为说“不”

  本报忻州9月19日讯(首席记者 郝薇)针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三大通信运营商“流量不限量”广告严重误导消费者行为,近日,忻州市工商局集体约谈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相关负责人。
  就消费者反映的“流量不限量”服务在当月流量使用达到20GB或40GB后,手机出现视频卡顿、图像非常缓慢、不能正常传输文件和视频等无法正常上网的现象。约谈会指出,三大通信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消费误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约谈会要求,三大运营商在广告营销中要切实遵守《广告法》,杜绝发布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要对“流量不限量”相关广告和其他宣传行为进行规范,停止并责令下属公司停止相关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行为,对可能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读的广告宣传,要予以足够的提示、提醒和说明,避免误导消费者。要充分发挥通信优势,发布导向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助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进行宣传;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着力营造并维护忻州合法有序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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