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许可审批

审批时限再减少一半

  本报太原10月10日讯(记者 张剑雯)今后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时限再减少一半,对于符合条件的施工许可申请,核发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同时,大力推进施工许可电子化申报审批和管理,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的创新做法。近日,省住建厅就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管理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住建厅要求各住房城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核效率,要按照施工许可部分条件试行承诺制改革有关要求,对能承诺的前置条件要积极采取容缺处置,在原“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和“建设资金落实”采用承诺制的基础上,可取消施工合同备案事项,有效压缩办理时限。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整合施工许可前置要件,实现并联审批。把原来分别受理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三个事项合并为一个事项办理,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一个政务窗口受理,填写一份申请表,报送一套申请材料,后台分类审查办理,一次性同步审核办结。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主动指导和帮扶建设单位加快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施工许可核发后应加大抽查频次与力度,如发现有未履行承诺事项,存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等情况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做出相应处罚,并将结果记入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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