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太原新闻

今冬,太原大气污染治理有了“定盘星”

10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市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要下降2.5%

  本报太原11月5日讯(记者王波)11月2日,《太原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外公布。太原市认真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行动方案》突出强化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3方面内容,并提出了主要目标:10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太原市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改善。
  太原市环保局表示,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跟去年方案相比,今年行动方案增加了不少内容,严禁“一刀切”等相关要求得到了严格落实。
  一是增加调整运输结构的内容。12月底前,太钢焦煤铁路运输比例达到100%,电煤和喷煤具备100%铁路运输能力,全厂原料、燃料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太原第二热电厂原料煤具备100%铁路运输能力。要制定营运车辆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确保2020年城市建成区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80%。要制定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环卫、出租车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
  二是对建筑施工原材料生产企业不再“一刀切”。《行动方案》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采暖季期间,在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前提下,对确实无法停工的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作业,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可正常施工。
  三是加强对工业窑炉的排查治理。在建立详细管理清单的基础上,太原市要求,11月1日起,未列入管理清单中的工业炉窑,一经发现,立即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水平低,布局分散、规模小、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加大淘汰力度。
  四是取消钢铁等企业统一限停产比例。《行动方案》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取消了统一的限停产比例,而是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对这些高排放行业,太原市将采取排放标准、排放总量双控制的方式,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同时明确,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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