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0日讯(记者 张剑雯)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的通知》,明确提出按照污染者使用者付费、保护者节约者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到2020年底前,各市、县(市、区)要全面建立覆盖到所有建制镇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通知指出,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覆盖面。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授权市、县政府定价。
在现行收费方式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可以委托税务机关、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金融机构或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代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