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1日讯(记者 张剑雯)省住建厅近日下发通知,对有关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作出安排。明确提出,要加快老旧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推进老年人家庭以及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人行通道和建筑公共出入口、公共走道、楼梯、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
通知明确,2020年底前组织编制我省《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引导、推动全省城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后,凡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城镇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