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3日讯(记者 张剑雯)11月12日,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三级)响应。时间为11月13日0时至11月15日12时。根据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未来60小时太原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
太原市重污染天气的应急措施中包含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导节能减排措施、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
其中,强制性减排措施有: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错峰生产企业、应急管控企业、供热站和电力生产和供应企业加大检查频次,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停止运输(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除外);加强施工工地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