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帮科技型中小企业点燃“升级热情”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为公司切实降低税负、节约流动资金。也提高了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动力,增加了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更增加了在对外销售和投标过程中的品牌效应,成为企业的名片和加分项。”
  11月23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三层会议室,太原市京丰铁路电务器材制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艳青非常高兴地和记者说了上面的话。他们公司2001年成立,从事设计、生产、销售铁路道岔转换设备,是我国目前ZY系列道岔转换设备唯一的定点生产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2017年公司实现收入10.21亿元,利润额2.4亿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税收优惠后,少缴纳2400万元税;再加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的优惠政策,又能少缴纳165万元税款。这样,就能为企业节约资金2565万元。
  当日,太原市税务局和太原市科技局派出专家宣讲政策,为参会的134户科技型中小企业代表做了详细的讲解,为他们提供了精准、全程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2018年太原全市94户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享受15%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7.32亿元。共有978户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优惠政策,加计扣除额21.2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4.1亿元。其中375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扣除额3.1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7281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副局长赵和成表示,2018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执行了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优惠力度更大。具体来说,就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加计扣除。随着优惠政策的力度不断加大,企业的获得感也会不断增强,坚持创新发展的信心也会更加坚定。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太原市税务部门将多措并举,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一方面全面宣传辅导,确保“应知尽知”。依托主流媒体、税务网站、“太原税务”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课堂等载体,采用动漫、微电影、漫画等新形式,持续开展对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同时,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校和全市各个办税服务厅也随时接受广大纳税人的咨询,确保企业对政策“应知尽知”。另一方面,全程加强监控,确保“应享尽享”。利用网上申报平台,实时监控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申报情况,对照科技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逐户比对分析,对未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及时采取电话通知、上门提示等措施,做好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服务,确保应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应享尽享”。
  同时,要全力升级服务,减少企业办税负担。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一门办税”和“最多跑一次”清单制度等服务措施的落地,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企业人员也纷纷表示,作为企业也要规范自身财务核算,提高对税法的遵从度,减少自身涉税的风险,此外,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企业更要做合格纳税人。

本报记者 李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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