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作为地方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特别是实施以市场化为核心的体制机制改革以来,大同银行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着力构建“行党委核心领导下的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依法监督,经营层受权经营”的现代银行公司治理体系,有效推动全行改革发展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一、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效融合
党委融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前提与保障。大同银行通过正确处理好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关系,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的权责边界和工作方式,形成了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的公司治理机制,始终坚持“三个原则”,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一是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发挥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依照公司治理程序,党委班子成员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党委会、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独立运作、各有分工、有机统一。目前,大同银行共有党委委员9人,其中4人进入董事会,4人进入经营层,2人进入监事会,有效实现“专兼结合、一岗双责”,保证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同时把党委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全行的经营管理、制度建设、风险防控,有效促进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与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机融合。
二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委在干部任选中的领导把关作用。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市场化改革以来,董事会先后面向全国招聘了5名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和40多名中层管理人员。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核、任用程序,坚持民主推荐、充分酝酿、过会讨论等环节。
三是持之以恒坚持制度先行原则,充分发挥党委制度优势作用。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融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等多项党建工作制度,有效提高了党委规范工作水平。党委会严格实行会前充分酝酿、会中民主集中、会后督查督办运作模式,自2017年到目前,行党委41次召开党委扩大会前置研究讨论全行重大事项179项,全面强化“三重一大”管控,确保党委会运作科学化、流程化、民主化。
二、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与强化董事会战略决策有效融合
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架构中的决策机构,重点在战略决策、高管管理、薪酬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市场化改革以来,大同银行持续强化董事会战略决策地位,通过重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三会一层”职能,铁定规则,理清职责,明确目标和任务,稳步推进包括发展战略、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顶层设计。并启动了董事会的调整和独立董事的增补工作,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为充分发挥董事会项下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各专门委员会决策辅助作用,进一步梳理了相关议事制度,并对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并指导和督促经营层建立分工明确的战略分解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战略规划得到有效落实。
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取消大同银行行政级别,全员实行行员等级制,市委只管党委书记、董事长(提名)一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规定由董事会面向全国公开聘任。大同银行党委重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积极提出重大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在法规规定的框架内,全行性的重大问题如战略制定、高管聘用、资本补充、风险控制等交由董事会组织、决策、实施,使党委的意见主张融入董事会的战略决策体系,确保大同银行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三、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与强化监事会依法监督有效融合
监事会是公司治理架构下的监督机构,重点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尽责情况。大同银行党委始终坚持将贯彻中央经济金融方针政策、维护国有资产利益作为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对全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经营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承担把关定向的重要作用,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思想路线和重大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符合中央方针政策。监事会通过贯彻执行党委意图,发挥监事会的独立监督作用,依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有关规定,按年度对董事、高管人员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开展履职评价,及时掌握董事会战略制定和高级管理层战略执行的总体情况,确保大同银行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及其执行过程符合中央方针政策、符合监管要求,切实把党委把关定向作用落到实处。
大同银行监事会通过全程参与监督有关董事会和经营层的重大物资采购、信息科技项目招标、经营计划、投资方案以及网点建设等重大财务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确保重大决策和财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自2017年到目前,列席董事会、行长专题办公会70余次,涉及财务活动议题300多项,提出20多条监督建议。并对内部控制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性、合规案防工作有效性、审计监督等方面实行全面监督,一年来,督促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36个,全年签订目标责任书1300多份,包片领导组织案防例会40多次,员工行为排查5000多人次,实现了连续17年无案件、无重大风险事件的案防工作目标;组织开展了包括信息科技连续性管理、消保、银行卡信息泄露、资本规划等10多项专项审计,提出检查意见和审计建议50多条,有效推动全行公司治理有效性大幅提升。
四、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与强化经营层受权经营有效融合
高管层是公司治理架构中的执行机构,根据董事会的经营发展目标,制定年度经营管理工作计划,落实经营发展责任。市场化改革以来,大同银行党委以强化党管人才为统揽,建立和完善人才管理实行市场化机制。董事会按照《公司法》面向全国招聘5名经营层高管,2017年行内再补充2名,通过不断充实优化经营班子,塑就专业化经营管理团队实现专家治行,造就了一支有朝气、能创新、会管理的经营管理团队。引进的专业人才引领和主导了同业投资、信息科技、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等业务领域。
经营层始终把党委的决策意图落实到经营管理计划和发展责任之中,在行党委、董事会的领导和授权下,加强行长办公会、行长专题办公会及高管层下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效率和效果,科学高效解决经营中的各类问题。仅2017年到目前,全行共召开行长办公会、行长专题办公会76次,研究议题近400项;各专业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0余次,研究议题160余项。同时,总行党委建架构、延触角、强堡垒,通过下设的50个党支部构建起了组织严密、坚强有力、运行有序的坚强战斗堡垒,并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领工会、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员工群众,有效推动全行改革成效不断取得新突破。截至2017年末,全行总资产达到384亿元,存款余额达到35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63亿元,分别较改革初2012年增长72%、65%、81%;主要监管指标持续优于全国商业银行平均水平;六年累计实现经营利润19.17亿元、纳税总额8.7亿元,分别是2001年(组建时)至2011年(改革前)的4倍和3倍。已发展成为一家风控严密、资本充足、效益良好、有区域影响力的混合所有制地方法人银行。
实践证明,大同银行始终把党委领导贯穿到公司治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进实现党委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效融合,党委统领全局与强化董事会战略决策有效融合,党委把关定向与强化监事会依法监督有效融合,党委推进深化改革与强化经营层受权经营有效融合,着力构建起大同银行核心竞争优势,有力地推动了大同银行在持续稳健经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