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9日讯(记者 郭强 通讯员 苏艳玲)近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监察分局召开专题会议,就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相关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涉及煤矿主体企业总工、待“会诊”煤矿总工按要求参加了会议。
本次安全“会诊”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会诊”工作的安排部署进行。太原辖区所有正常生产和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89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而未进行鉴定、鉴定未完成或鉴定为非突出矿井的其他正常生产、建设矿井,以及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89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而未进行鉴定、鉴定未完成或鉴定为非突出矿井的停产停工矿井在恢复生产、建设前,均应按要求进行安全“会诊”。
为做好本次“会诊”工作,结合太原辖区煤矿实际,太原监察分局和太原市煤炭工业局联合成立了领导组,对“会诊”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指导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和重大问题。并设立了3个“会诊”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安排、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会诊”从今年10月下旬开始,至明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即企业自行开展安全“会诊”、自查自改,组织专家开展现场“会诊”,对安全“会诊”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通过本次安全“会诊”工作,将实现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灾害、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