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倍受关注的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正式实施。国家将17%和11%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伴随着征管体制改革的节拍,山西省税务部门始终坚持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狠抓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强化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使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改革溢出效应正在三晋大地显现。从交通行业、装备制造业,到现代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深刻感受到1个百分点给企业,特别是给民营企业带来的巨大变化。
税率下调1%——三大举措发力增值税改革“干货”多
措施之一: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鼓励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和扩大再生产,为企业发展增添新的动力。从5月1日起:
当制造业、采矿业的民营企业等行业企业,购买或者从国外进口机器加工设备、先进生产线等固定资产设备时,增值税税率则由原来的17%降至16%,直接下降一个百分点;
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基础通信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原来的11%下降到10%,同样直降1%;
当农产品加工民营企业等行业企业,购买农产品加工设备时,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从原来的13%降至11%进而降至10%。为保证农产品加工民营企业“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政策还规定农产品深加工民营企业可享受加计扣除2%的税收政策。
措施之二: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在遵从税法的基础上,合理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等行业企业税负,助力民营企业等行业企业扩大规模,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措施之三:符合条件民营企业等行业企业可退还留抵税额。为企业减税负、降成本、增活力,更好地服务全省转型发展大局。2018年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的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具体包括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电网企业。
减税43.73亿元——四看减税“表情”民营企业受益大
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最新发布的资料表明:截至10月30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共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4.51万户,5-10月份累计实现净减税43.73亿元。
一看我省降低增值税率“表情”:采矿业、制造业减税获益最大,5-10月份,累计实现净减税27.39亿元,占税率降低带来总减税金额的62%。
二看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表情”:截至10月31日,我省已办理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登记5609户,减税2358.09万元。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经过对我省20个特困县调研了解,政策实施以来,已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累计实现减税89.45万元。
三看留抵退税政策“表情”:截至9月30日,我省实际退税23.55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18个行业退税23.16亿元,给电网企业退税0.39亿元。
四看民营企业减税“表情”:数据显示,2016年-2018年10月,三年间全省民营企业享受各项税收减免520.73亿元,占全部减免税1147.42亿元的45.38%。分年度看,2016年为民营企业减税132.41亿元,2017年减税188.86亿元,2018年增值税的改革,让民营企业受益更大。1-10月份全省民营企业减税199.46亿元,减税规模逐年增加,税收扶持作用更加突出。
亮点频频——六个“有利于”诠释减税红利效应
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实施以来,减税效果明显,社会反响较好,红利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
——有利于扩大投资,促进稳定增长。
增值税税率下调减轻企业税负,退还企业留抵税则实实在在地将真金白银送到企业手里,激发了企业扩大投资的积极性。增值税改革实施后,制造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幅快速上升。
——有利于降本增利,积蓄发展后劲。
增值税改革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交易成本的降低。经初步测算,在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降低等利好因素影响下,社会整体运输成本下降0.9%左右。
——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
更多的小微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之间进行自由选择,有效减轻了增值税负担,简化了财务核算,简捷了办税流程,进一步增强了小微企业发展的信心,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有利于精准扶贫脱贫,助力农村发展。
从去年简并税率到今年的深化增值税改革税率调整,农产品增值税税率的明显降低,大大减轻了农业企业税收负担,从而带动地区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聚力脱贫攻坚。
——有利于优化运营模式,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举措的有效实施,不仅具有更强的指向性,而且将制造业作为政策发力点,从而使税收在引导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支持制造业优化升级等方面,其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更加激发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积极性,助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
-——有利于规范诚信经营,提高社会税收遵从度。
此次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仅有行业的限制,而且需要满足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条件,并规定了具体的计算方法。纳税信用的激励措施促使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更加重视信用等级的评定,从而规范民营企业等行业企业的纳税行为,提高了企业的税收遵从度,让诚信经营的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
结语:
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扩大留抵退税范围等三项改革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从主体税种入手,着眼于实体经济,精准发力、定向施策,直接降低实体企业税负,鼓励民营企业等行业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和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实行退还留抵税额的减税举措,可以直接增加民营企业等行业企业当期现金流,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为民营企业等行业企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将继续密切跟踪改革运行情况,评估改革实施成效,加大改革宣传力度,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指导纳税人用足用好优惠政策,确保红利充分释放。
本报记者 王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