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从12月初到明年1月31日

我省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设施

  本报太原12月13日讯(记者 张剑雯)近日,省政府安委办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设施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从2018年12月初开始到2019年1月31日结束,为期两个月。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排查三个方面内容: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位于厂区边界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临近公路和村庄等人员活动场所的安全风险;化工厂区外车辆停放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等。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应急处置要求,规范工艺控制和连锁报警,确保生产安全;全面排查整改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在工程技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组织整改,经过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有关设施或停产整顿;对辨识出的严重安全风险或安全风险不可接受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安全风险,确实不能降低到可接受的安全风险的,要坚决停用有关设施或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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