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介休市财政局出台多项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首先,科学制定采购预算。介休市财政局下发文件,要求全市各单位严格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完整编制部门预算,认真详细编制下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落实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坚决杜绝无预算进行政府采购。
其次,依法依规强化政府采购工作。认真贯彻各项采购条例、法规,多次下发文件明确:评审专家抽取的程序;采购项目验收工作;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工作;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使采购人、集采机构、社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明确自己的权力与职责,规范了市政府采购工作。
最后,正确引导代理机构。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安排,每年依据社会代理机构检查体系对介休市财政局备案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包括企业自查、书面审查以及现场检查等途径,并同时下发整改文件,正确引导社会代理机构规范发展。 (裴俊基 郭付康 崔建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