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

山西百姓生活幸福感与日俱增

  • 如今,商业综合体已成为我省拓展消费领域、提升消费升级的主力军。 (资料图片)

  •   家里人手一部手机,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年年上涨,城乡居民同样能享受到医疗保险,出门旅游成了大家的常态,我们居住的小区越来越绿了,空气环境也越来越好了……改革开放40年来,每个人都明显感受到了身边的变化,人民的生活实现了由贫困向温饱、再由温饱向总体和整体达小康、进而向全面小康奋进决战的历史性跨越,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日俱增。
      1978年,山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301元,而2017年为29132元,增长95.7倍,年均增长12.4%;山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102元增长到2017年的10788元,增长104.8倍,年均增长12.7%。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小康社会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8万元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的基本标准,山西城乡居民整体生活已经摆脱贫困,实现了由贫穷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手头宽裕,“铁饭碗”不再最吃香
      2000年以前,按劳分配制度释放了劳动者极大的积极性,带来了工资性收入的不断提高;2000年以后,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建立,社会职业构成发生变化,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劳动力在不同所有制、行业、地域自由流动,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劳动力价值得以充分体现,推动工资性收入快速攀升。改革开放40年,山西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长58.8倍,年均增幅为11.1%;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长70.3倍,年均增幅为11.5%,快于城镇0.4个百分点。2010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首次超过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第一大收入来源。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山西经济发展越来越具有活力,为城乡居民增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平台和就业机会,也拓宽了增加收入的渠道。人们不再单纯追求“铁饭碗”,而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大胆投身到非公有制经济中寻找收入较高的行业就业。特别是“十八大”之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实施以来,我省着力于经济环境的改善,为“双创”营造了良好的环境,2012年国家批准山西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山西以转型综改区建设为统领,创新转型综改区建设体制机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改革等改革持续推进,并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这些政策极大激发了群众创新创业热情,全省城乡居民经营活动明显增加。
      山西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从1984年的1元提高到2017年的2443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1978年的0.2%提高到2017年的8%,提高了7.8个百分点。山西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从1978年的15元提高到2017年的2824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1978年的14.7%提高到2017年的26.2%,提高11.5个百分点。
      追求高品质,低下来的恩格尔系数最抢眼
      “民以食为天”,居民食品消费的状况和变化是衡量居民家庭生活水平高低的标志。改革开放40年,山西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由1978年的55.6%下降到2017年的23.1%;山西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1978年的67%下降到2017年的27.4%。恩格尔系数的下降,表明山西居民用于食品消费支出的比重逐步降低,用于发展和享受型消费比重逐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最大的变化就是耐用消费品档次不断提高,实现了从少到多、从单一到全面、从温饱型消费向享受型消费发展的飞跃,更新换代的节奏明显加快,各类新型电子产品迅速走近普通居民家庭,并逐步向高档化发展。一些新潮高档、功能齐全的产品,如全自动洗衣机、冰箱、净水机、洗碗机、液晶电视、空调、电脑等成为城镇居民消费的主要选择,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质的飞跃。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城镇居民拥有一个成套、舒适和宽敞的住房终于由梦想变成了现实。截止到2017年,山西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2.40平方米和37.81平方米。很多家庭已经拥有了第二套住房甚至在一线城市购买商品房,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日益改善。住房条件的改善相应拉动了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支出,山西城镇居民居住方面的支出在改革开放的40年间,由1978年的9元增长到2017年的3867元,年均增长16.7%,农村居民由1978年的9元增长到2017年的1902元,年均增长14.8%。
      社保全覆盖,生活水平提升让人最高兴
      近年来,民生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持续提高,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等工作有效开展,对增加群众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666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2.9%,相比1978年的3元,年均增长22.2%,成为城镇居民第二大收入来源,转移净收入已经成为城镇居民增收的新亮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摆在全省工作的突出位置,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立完善政策保障机制,精准施策,大胆尝试脱贫攻坚新思路、新模式,持续推进全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有效促进了山西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增长。2017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337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1.7%,相比1978年的7元,年均增长16.0%。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山西城乡居民对健康越来越重视,更加注重日常保健以提高身体抵抗力,防病意识明显增强,促进了医疗保健消费快速增长。2017年,山西城镇居民用于医疗保健的支出为1741元,比1978年的3.9元增长445.4倍,年均增长16.9%;农村居民用于医疗保障的支出为938元,比1978年的0.65元增长1442.1倍,年均增长20.5%。

    本报首席记者齐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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