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23日讯 省人大常委会环保执法检查组对我省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后,建议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法律责任、推进“一法一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全省各级政府要严格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环境保护属地责任,以超常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各级政府要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责任底线,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的监管体系,强化环保牵头、有关部门负责的部门联动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生态环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细化落实环境保护法特别是法律责任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构建科学严密、系统完善的环保法律制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加快地方立法步伐。有地方立法权的人大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配套机制,打击损害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制度衔接。
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倒逼,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