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12日讯(记者张剑雯)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公示了2处去年我省地下水污染场地。 根据《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要求,去年省生态环境厅以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废渣堆弃场地域为重点,通过实地调研、资源查阅等形式,提出2018年全省地下水污染场地两处,分别是位于运城市新绛县的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桥东、闫家、南李、龙泉庄废渣倾倒点;位于太原晋源区的太原化工工业集团太化氯碱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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