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春节前,人社部门就得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为农民工讨要工资,这个专项行动已经成为了各级人社部门的一个常态化工作。
干多少活,赚多少钱,这本来就是一个劳务合同问题,却被演化成一个社会问题。多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达不到有效解决,从法律的关怀到制度的约束,从惩处违规企业到对办事不力的政府问责,各种办法都用上了仍无法合理合法地化解。
据了解,从去年11月1日起,全国开展为期百日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行动。截至今年1月中旬,全国各地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8万件,为38.9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57亿元。
57亿元,若不是相关职能部门干预,难不成就一直拖欠着吗?不能如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是施工单位故意拖欠还是劳务合同不完善呢?
事实上,多数拖欠工资事件都是由于农民工所在企业没有实际的支付能力,先用各种手段迫使农民工先把活干好,而农民工寄希望于所在企业抓紧时间有了钱就可以支付了工资。
双方都不在法律的框架内遵守合同约定,而是把希望都交给了不可估摸的未来,一日拖一日,一月拖一月,直到年底,才爆发出来大量的欠薪事件。
要严厉查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执法部门更应该是在事前和事中做好法律维权和制度保障,要在整顿治理上出硬拳,不能对涉事企业一罚了之,助长拖欠之风。
相关部门要着力强化监管责任,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切实把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用法律和制度为农民工撑腰,才是解决拖欠工资的最好途径。
王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