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代表之声

  • 图为代表们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 王昕 摄

  •   壮大传统产业 做大做强优势企业
      打造新兴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这是今年全省的主要工作任务。在省十三届省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就此议题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代表黄巍建议,在做强新兴产业集群的同时,也要壮大传统产业。省委、省政府要支持山西焦煤集团牵头整合全省烧焦产业,最大限度地发挥山西战略性、稀缺性资源的作用和价值。针对国资国企改革、处僵治困,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性倾斜和供给,如企业的破产、出清、注销等。对全省焦化产业要有明确的定位和政策指导,对其未来的发展、具体的作用、地位和布局作出安排。
      省人大代表冯建平建议,要瞄准全世界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用最先进的技术和工艺改造煤、焦、铁、化工、铝业等传统产业,使山西的传统产业既符合环保要求,又能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竞争力,这是山西转型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必须抓在手上。要大力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优势企业的产品所占市场份额大,技术工艺在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企业管理水平高,手中又储备一批好项目,只要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就能很快建起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围绕已成功落地投产的大项目,抓好上下游配套建设,把文章做尽,培养更多百亿企业、千亿产业。

      分类处理农村垃圾
      加强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和处理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可以减轻垃圾后续处理压力,改善农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省人大代表李清奇建议,突出考核导向。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列入政府工作考评,实行县对乡镇、乡镇对村的全方位动态监督考核制度。考核成绩与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年底绩效奖金挂钩。
      落实工作责任。建议整合有关部门相关职能,明确牵头部门及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相关部门依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制度,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储、清运、废品回收、资源再生等环节的有机整合;切实发挥村两委班子、基层党员作用,村两委班子成员划分责任片区,每名党员联系若干农户,定期对农户垃圾分类、畜禽养殖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评比,对违反要求的村民,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曝光。
      加大投入力度。将农村生活垃圾日常收集清运、设施管理维护、管理人员经费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视垃圾分类后的收集、运输和回收利用、处理等后续工作,加大对再生资源行业扶持力度,对低价值废品回收利用、有害垃圾清运处理给予专项补贴,打通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产业链;生态补偿资金要重点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等方面倾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对经济确有困难的镇、村,县财政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保持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加强引导宣传,建立村民自治管理机制,采取村民自律与物质奖励结合的手段,动员鼓励村民主动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中,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从解决问题入手 办好学前教育
      自从学前班从学校剥离出去后,学前教育的重任就落在了幼儿园的身上。但是由于我省公办幼儿园缺乏,大量的民办幼儿园成了学前教育的主力军。由于没有一个规范统一的课程安排,造成了各自为政,学生参差不齐的现状,有的课程安排甚至违背儿童认知能力发展的规律,出现拔苗助长的现象。如何让学前教育名符其实,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
      省人大代表马静建议,学前教育在学习拼音、会认简单的汉字和会计算10以内的加减法的基础上,更应该面向生活,注重实践,培养孩子的动手能力,进行简单的德育教育,开展寓教于乐的游戏活动,不要过早地把孩子禁锢在书本中。
      省人大代表成锡锋、张锦建议,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农村学龄前儿童“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省人大代表张葆建议,在抓好学前教育的同时,也要关注0-3岁儿童托教机构建设,努力消除有生育意愿家族“想生没人看”的顾虑。
      省人大代表滑红霞建议,确保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教师“进得来留得住”。
      幼儿教师是孩子走出家门后遇到的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任教师。长期以来,幼儿教师被看作“保姆”,他们工作的专业性没有得到社会的尊重与认同,待遇在各行业中偏低,尤其是聘用制、农村幼儿教师工资仅维持生活,有的每月几百元还不能按时发放。
      省人大代表滑红霞说,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使得一些人为了最大限度获得利润,压缩办园成本,往往用极低的工资聘用完全没有受过专业教育,或者仅仅受过非常有限的专业训练、刚步入社会的学生充当幼儿教师。这些已经导致幼师职业缺乏吸引力、生源素质差、队伍不稳定,专业化发展水平低。
      她建议:一要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应有的地位和待遇,保障幼儿教师依法享受各种津贴补贴、晋升和奖励等权利。幼儿教师应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身份和地位,保障幼儿教师与中小学教师拥有同等的工资、职称待遇和同等的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二要打破编制界限,坚持同工同酬。按在编幼儿教师待遇“同工同酬”,采取“购买岗位”的方式补充幼儿教师,确保好的幼儿教师“进得来,留得住”,不要让超大班制的超工作量成为安全隐患。(本栏稿件由本报记者贠娟绸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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