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强化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管理

从即日起至9月底开展全面检查

  本报太原5月10日讯(记者 王龙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日前,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重点对化工、医药生产企业检维修、特殊作业和承包商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全省化工、医药生产企业迅速开展全面检查作出部署。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要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承包商管理作为当前开展集中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同时,将检维修、特殊作业和承包商管理是否符合法规标准要求作为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判定指标之一,对管理不到位的,一律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按照重大隐患进行整改处罚。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广应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不间断连续监测报警等先进科技手段,提升本质安全。各企业要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企业必须认真审查承包商施工方案,并对承包商作业进行有效的全程监督。
  企业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承包商作业期间发生死亡事故的一律停产整顿,严厉查处。发生较大事故的,一律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复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许可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及一年内发生2次较大事故的,直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对化工、医药生产企业认真开展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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