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5月10日讯(首席记者 崔晓农)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工作部署,该局制定了《关于支持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十条具体措施支持我省进口贸易高质量发展。
在落实“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方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全省推广运用“山西省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系统”,实现外汇行政许可业务“一网通办”;推动税务备案电子化,实现企业网上办理涉外支付税务备案。放宽开办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备案条件,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手续,提高跨国公司外债集中额度,增强企业跨境资金统筹调度能力。允许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境内实施外币计价结算,享受提前购汇、异地付汇等贸易便利化措施。
在加大外汇政策供给,推动服务创新方面,对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企业实施特殊标识和差异化管理,企业可批量进行贸易信贷报告,减轻逐笔报备数据的负担。优化货物贸易进口企业分类管理,提高对资金流、货物流不匹配的监管容忍度。鼓励银行通过审核电子单证办理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提高企业便利度。
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用好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在自身净资产的两倍以内自主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鼓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挥业务优势,为企业提供“信贷、资金交易、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利用转贷款、抵押补充贷款等形式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坚持“本币优先”原则,帮助企业用好用足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有效规避汇率风险。积极为企业提供“融智”服务,鼓励银行为企业提供汇率、利率等方面的风险解决方案;以“稳外贸、稳外资”为主题,强化政策传导,引导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