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全面提升夏秋季空气质量

我省水泥企业将实施错峰生产

  本报太原5月26日讯(记者 张剑雯)5月24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水泥熟料企业夏秋季错峰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窑及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水泥熟料生产线)将实施夏秋季错峰生产。
  此次对全省水泥熟料企业实施夏秋季错峰生产,主要是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提升夏秋季空气质量,减少水泥熟料生产排放物对大气的影响,促进节能减排,维护我省水泥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错峰生产时间的企业,应将变更理由和变更时间形成书面申请,在本地区错峰生产实施7天前报省建材工业协会,省建材工业协会根据企业申请和全省实际,协调安排,协调后停窑天数不少于20天。对持证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水泥熟料生产线,夏季错峰生产时间减半执行。
  根据安排,夏季错峰生产时间为:2019年6月5日—6月24日,共20天,停产地区:太原市、吕梁市、朔州市、临汾市;2019年6月15日—7月4日,共20天,停产地区:晋城市、阳泉市、晋中市、运城市;2019年6月25日—7月14日,共20天,停产地区:大同市、长治市、忻州市。
  秋季错峰生产时间为:2019年8月5日—8月24日,共20天,停产地区:太原市、吕梁市、朔州市、临汾市;2019年8月15日—9月3日,共20天,停产地区:晋城市、阳泉市、晋中市、运城市;2019年8月25日—9月13日,共20天,停产地区:大同市、长治市、忻州市。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19-05-26期

  • 第2019-05-25期

  • 第2019-05-24期

  • 第2019-05-23期

  • 第2019-05-22期

  • 第2019-05-21期

  • 第2019-05-20期

  • 第2019-05-19期

  • 第2019-05-18期

  • 第2019-05-17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