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5月26日讯(实习记者 李京益)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省新近出台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举措可以归纳为:一降、一延、一统、一升、两调整、两不得。
“一降”,即: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
“一延”,即: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执行时间至2020年4月30日。
“一统”,即:加快推进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020年1月1日起,实现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一升”,即:2019年升高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至3.5%。
“两调整”,即: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
“两不得”,即: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