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山西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太原办案中心”召开专家研讨会,明确全省公安机关要始终把打击文物犯罪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坚决依法理直气壮地打击一切文物犯罪,坚决当好历史文物的守护者。
确保10年之内山西盗墓犯罪“零发案”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以公安部在山西设立打击文物犯罪工作站为契机,以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文物犯罪侦查打击专业队为抓手,坚持高压严打、持续发力,出重拳、下狠手,不断掀起打击文物犯罪新高潮,适时发起全国性集群战役,坚决打垮文物犯罪团伙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坚决做到斩草除根,确保10年之内山西盗墓犯罪“零发案”。特别是对涉案文物核查追缴要回溯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这一山西大肆出现古墓葬盗掘犯罪的时期,尤其是要盯死盯牢文物重器,不惜一切代价“一追到底”,护佑更多“国宝”回家,并依法移交文物部门。
同时,会议还明确,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四个办案中心承办的文物案件,要全部做到“一案一专班”,坚决把逃犯、文物追回来,把涉案资产查获掉,把保护伞“挖”掉。对发现的组织性、区域性重大文物犯罪线索,要适时提请公安部发起全国性集群战役,指导我省及其他文物犯罪重点省份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坚决围剿文物犯罪。
逐案逐人逐线索逐文物深挖核查
在打击文物犯罪过程中,我省警方将立足根除文物犯罪“产业链”,要逐案逐人逐线索逐文物深挖核查。
首先,将坚持“一案一册”开展文物犯罪网络及文物出土地“大起底”。要对已经抓获的文物犯罪嫌疑人逐人分析研判,查清每个人在犯罪链条上的角色、作用,串并刻画出完整的犯罪网络,切实找到犯罪源头,确实查清他们盗了哪些古墓、挖出了哪些文物,还有哪些关键线索,最大限度地查清山西被盗古墓葬及文物底数,特别是每一件文物的出土地,为摸清全国文物犯罪网络创造条件。坚决做到既要查缴被盗文物,更要查清文物出处,推动晋南地区大墓被盗情况及犯罪线索核查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力服务考古发现和文明传承。
其次,将梳理境外被盗文物重器收藏地,提升被盗流失“国之重器”的发现追缴能力。紧密结合我省文物被盗流失线索,与海外拍卖行信息关联核查,境内境外双向发力,由两头向中间挤压,坚决查清文物去向,追缴被盗文物,打掉犯罪团伙,收缴犯罪所得。大力加强境外流失文物清缴工作,从在侦案件和关键线索入手,尽快梳理一批境外被盗文物重器收藏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坚决查清境内犯罪产业链,推动境外流失被盗文物收缴取得新突破。
此外,还将迅速启动对晋南地区大墓被盗事件的重新核查,坚决严惩文物犯罪、追回涉案文物、清缴涉案资产。要把当时的案卷全部调出来,重新梳理案件侦办全过程,坚决把丢失被盗文物追缴回来,把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把非法所得收干缴尽。坚决做到一追到底、一查到底、一打到底。特别是要把“内鬼”挖出来,不论涉及哪个部门、哪个单位,都要坚决挖出。
文物安全保护这一手要真正硬起来
会议明确,要让文物安全保护这一手要真正硬起来,推动压实政府主体责任,确保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在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实现长效常治。
首先,公安、文物部门要联手对文物保护工作开展一次集中调研,发现一批不担当、不尽职、不作为的地市呈报省委、省政府,推动压实市县党委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
其次,公安、文物部门要坚决履行好文物保护各项工作职责,特别是对省保、市保、县保文物单位,要层层列入网格化防控保护体系,技防、人防、物防措施要100%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文物犯罪,持续保持盗掘古墓葬“零发案”的良好态势。
此外,还将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全力提升打击文物犯罪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将从健全完善四个办案中心工作机制入手,规范线索核查、案件管辖、请示报告、文物鉴定、文物保管等运行管理制度,提升工作的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水平,推动形成以攻为守、以守为攻、立体打控、立体防控的工作格局。
本报记者 雷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