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问题和矛盾“躲着走,绕着走”、“互相推、踢皮球”,在“其位”不谋“其政”,面对群众的诉求无动于衷,不办实事,这就是渎职。
不主动,也不拒绝;不管事,也不揽事;不热情,也不热心。这是有些个别机关和部门常戴着的面具。群众来反映问题,那就先登记下来,做好记录等待消息,至于什么时候可以解决呢?等待便是唯一消息。
近日,小店区拉菲香榭社区的居民们反映,该小区的电梯频繁发生故障,最频繁的时候一天就有几次电梯故障,面对这个时刻存在的危险,业主们多次向物业公司和小店区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往往等来的却是电梯正在修理中。
一个单元的电梯有问题可以修,那几栋楼的电梯都有问题是维修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吗?更让小区居民们不解的是小区内的所有高层电梯都已经通过了当地质监机关的审核,电梯上明显地张贴着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电梯是特种设备,承载的是生命安全。电梯事故不仅仅是一次次惊吓,更可怕的是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然而,物业公司以电梯已经年检为由,对每次出现的故障轻描淡写不认真解决,业主们无奈向颁发年检标志的主管单位反映,主管单位却又把问题踢回到了物业公司。
现实中,有些群众的诉求就是这么被拖着,踢着。我们的办事人员往往在事前摆出一副不解决问题不罢休的态度,事中却又端出了一副谁的事情谁负责的面孔,如此以来,到最后还是不办实事。
不办实事,就是渎职。从一个小区的电梯故障问题上可以看到一个执法部门的形象,这个渎职行为不仅降低行政效能,损害群众利益,而且影响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
不办实事,就是渎职,从一个危险极大的问题隐患上可以看到一个个电梯年检报告的含金量,这个渎职行为不仅仅是让业主们提心吊胆、担惊后怕,而且极大地撼动着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不办实事,就是渎职,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时间轨迹上可以看到执法部门心系群众的深度,这个渎职行为是个别单位和个别人对群众反映问题冷漠化、陌路化的生动写照,而且更是各级职能部门引以为戒的生动教材。
王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