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那一天,《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开始实施。这标志着山西在法治的轨道上植根红色,传承红色,实现红色价值。
红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底色。红色文化遗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见证,是革命精神、红色基因的重要载体,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浓厚滋养。
作为革命老区,三晋儿女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在他们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做出巨大牺牲奉献之时,也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些财富与共和国底色相同。
此时,出台和实施的《条例》是我省在保护红色文化方面进行的大胆尝试,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立法实践,旨在依法保护红色文化遗存,对太行精神、吕梁精神等为代表的我省红色文化的挖掘弘扬。
现在,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合力将其落在实处。
我们要与时俱进,积极运用高科技手段和创新性方法,推进数字化保护利用开展红色文化遗址及相关文物史料文化内涵、历史价值的研究,编纂、出版、制作红色文化知识读本、理论书籍,推行平面、立体、动态、表演等相结合的多维展陈,各红色场馆的展陈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把红色资源开发好、利用好,更好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和相关史料研究。
一方面,激发省内红色历史学术研究的活力和潜力,深入挖掘山西红色文化遗址的学术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推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让百姓通过看红色展览、听红色故事,激发起更强烈的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之热情,在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中,让“红色记忆”在活化中得以传承,并把红色资源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动人瞬间,让观众可听、可视、可参与,见物、见人、见精神。
同时,还可以系统整合山西独有的党群、文化名人等特有红色资源,鼓励与红色文化遗址有传承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同红色文化遗址管理单位共建共享。将红色文化遗址的利用纳入各地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开发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促进全省党史类博物馆、纪念馆联动,推动红色文化资源开放共享,让红色历史建筑成为人们走近历史、缅怀先辈的圣地,在保护红色遗址、传承红色基因中,促进红色文化遗址的合理利用,打造出红色品牌,继承和弘扬红色文化,让革命老区旧貌换新颜,促进本地文化旅游产业的大发展。
最终,让山西的红色文化活起来、火起来,红色价值得以实现。(本版稿件、图片均由本报首席记者 贠娟绸采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