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版:市县新闻

沁源县: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本报长治11月18日讯(记者冯毅松 通讯员席彦君)11月13日,沁源县被国家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为目前我省获此殊荣的四个县区之一,是长治市唯一。
  近年来,沁源县确立了“绿色立县,建设美丽沁源”发展战略,制定并实施了《沁源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沁源县自然资源负债表》《沁源县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等,将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和绿色GDP指标体系,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建立完善“河长制”“林长制”。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达标率持续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实现规范化管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全部达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碳排放强度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85%以上。
  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开展勘界定标试点,加大重要环境功能区的保护力度。加快发展生态旅游,积极打造文旅融合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大力实施乡村振兴,荣获“全国品牌农业示范县”“中国乡村振兴示范县”,绿色潜力得到充分释放,绿色生态资源优势正逐步转化为绿色沁源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产业优势,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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