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9日讯(记者郝薇)11月11日至15日,太原市开展医疗机构药械使用安全联合专项检查。此次检查行动是太原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首次组织跨业务处室、跨机构部门的一次药械质量安全联合专项检查。旨在全力有效防控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风险,推动无菌和植入类器械专项检查,进一步推进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据了解,为扎实组织好这次专项检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药品监督所执法人员以及医院药械设备人员参加。检查中,该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检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其中未开展无菌和植入类器械自查及未整改单位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零报告和报告数量少的单位,着重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特别是无菌和植入类器械)使用安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