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加大晋中、临汾、吕梁交界汾河河谷地区以及运城河津、韩城交界地区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
汾渭平原包括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含陕西省西咸新区、韩城市),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汾渭平原区域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2018-2019年秋冬季,汾渭平原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42.9%,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
根据汾渭平原大气污染特征,《方案》提出针对我省的攻坚措施包括: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压减工作。
实施煤炭洗选企业专项整治,关停、整合一批,深度治理一批。山西、陕西省煤炭洗选企业较多的城市应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环保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实施关停、整合;对保留的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全面提升煤炭储存、装卸、输送以及筛选、破碎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加大晋中、临汾、吕梁交界汾河河谷地区灵石县仁义沟和段纯镇、交口县双池镇、霍州市周边焦化、洗煤、氧化铝、煤炭采选等,以及运城河津、韩城交界地区焦化、钢铁、石灰、洗煤等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
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12月底前,我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500万吨。
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治理198万户,其中,山西省60万户;采取综合措施,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区散煤复烧,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2019年10月底前,各地要对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情况,企业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铁路专用线落实情况等进行摸排,提出建设方案和工程进度表,确保2020年基本完成。加快推进煤炭、焦炭运输“公转铁”,山西省全面推进重点煤矿企业接入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煤炭、焦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原则上达到80%以上。
记者了解到,《方案》提出了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其中PM2.5浓度同比下降比例,晋中市为2%,运城市为2.5%,临汾市为2%,吕梁市为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晋中市为持续改善,运城市为1天,临汾市为1天,吕梁市为持续改善。
本报记者张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