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山西的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法治化轨道,从制度上保障和规范打好净土保卫战。
这也意味着山西将由最严密的法治保护土壤,并与2018年11月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年7月制定的水污染防治条例一起,撑起全省生态环境的保护伞。
土壤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生态环境的三大要素之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良好的土壤环境已经成为广大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前提和保障。
保护好土壤环境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没有土壤环境质量的改善,就谈不上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也就无法保障国家的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和公众健康。
但是,我国的土壤环境总体不尽如人意,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其实,人口的剧增,人类对生活品的需求超过了土地的负载能力,导致全球范围内的土地退化。土壤污染问题是世界性问题,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均通过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专门性法律予以应对。例如,日本的《土壤污染对策法》、德国的《联邦土壤保护法》、美国的《超级基金法》等。
基于此,早在几年前,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并在去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期用法治的力量推动全国防治土壤污染风险。
国内部分省份也早已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的探索和实践。福建、湖北等已经针对土壤污染防治出台了各自的地方性法规。
当下,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山西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这部地方性法规,是我省环保领域里面的一部新的重要法律,填补了全省在此方面立法的空白。
当然,土壤环境事关人人,也需大家共同努力。它引领和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仅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同时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土壤、防治土壤污染的义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获取土壤污染状况和防治信息、参与和监督土壤污染防治的权利。这说明,山西要在全省营造一个人人参与的氛围,着力解决当前我国土壤污染领域面临的基本问题,让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受到制约,最终使得个个受益。
只有这样,才能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打赢净土保卫战,为广大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提供保障。
本报首席记者贠娟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