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从前期试点到面向所有企业开展

我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扩围”

  本报太原3月11日讯(记者齐泽萍)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面向我省所有企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拟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应以本企业生产一线的主体技能型职业(工种)为主,从业人员较多,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019年,省人社厅分两批公布了22个中央企业和18个省属国有企业自主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为加快技能人才评价认定,今年决定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面向我省所有企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应是依法设立、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衔接机制,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措施。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办公场所、试卷档案保管场所以及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队伍、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场地、仪器仪表、视频监控等硬件设施和设备。能够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能够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评价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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