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出台“40条”

我省为高质量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本报太原4月18日讯(记者王佳)1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深入解读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法治保障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月9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40条”)。
  “40条”的出台,既是对近年来我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成熟经验、成型做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和总结,也是以政策性文件形式对新形势下我省政法工作特别是执法司法工作的一次制度规范。
  “此次出台的‘40条’突出了‘细’和‘实’两个特点。”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喜春介绍。“细”主要体现在“40条”全文包括树立执法司法新理念、健全优化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活动、公共法律服务、考核监督等内容,基本涵盖了执法司法活动的各个方面。“实”主要体现在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了执法司法工作中的理念导向、政策导向、行为导向,指导大家干什么、怎么干,必将有力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增强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的自觉性,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精准度、有效性。
  “40条”共分六大部分,具体内容概括讲就是要践行1个理念、健全6项机制、开展7项行动、突出7项保障重点、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和强化4方面监督指导。
  在践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理念中,提出要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更新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把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等理念贯穿到每起案件、每个工作环节中去,切实防止和纠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倾向及作风,并建立涉及企业和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让企业和企业家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在健全6项机制中,明确了建立政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快速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开通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排查预警企业和项目建设风险隐患、深化“阳光司法”、完善信用激励与惩戒等工作机制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服务。
  在开展7项行动中,要求组织开展投资创业者保护、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助力脱贫攻坚、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涉产权冤假错案甄别纠正等护航高质量转型发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善待投资者,保护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在7个保障重点中,提出了加强企业和项目周边治安整治、深入开展“三零”平安企业工地园区创建、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支持企业改革改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办理涉及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的土地、拆迁案件等具体要求,目的是在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解难纾困中,发挥政法机关应有作用。
  在提供8项公共法律服务中,强调要深化“放管服效”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派出所一个窗口综合办理公安业务、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贴心、更贴近的公共法律服务。
  在强化4方面监督指导中,明确了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加强执法监督、抓好考核督促等主动接受监督、保证工作落实的相关措施。
  据悉,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40条”,是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全省大局的具体行动,也是向全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全省政法机关将按照省委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依法履职,在落实‘40条’上出实招、见行动,做到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规范经济活动与促进经济发展同向发力,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打造优良法治环境,护航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中交出合格答卷。”闫喜春在会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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