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新修订的《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

预警等级由四级调整为三级

  本报太原7月7日讯(记者张剑雯)近日,我省新修订的《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正式实施,旧《预案》同时废止。新修订《预案》将预警等级由四级调整为三级。
  新《预案》指出,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省指挥部另设预报预警组、督导检查组、专家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与旧《预案》相比,新《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取消了原来的四级蓝色预警。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确定预警级别的基本条件,提高了重污染天气预警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新《预案》预警级别分别为:三级预警(黄色),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二级预警(橙色),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一级预警(红色),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4小时,且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山西省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二氧化硫指标增设预警启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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