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晋中8月16日讯(记者郝光明)8月13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悉,该《条例》是晋中市制定的第一部关于基础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数量、质量仍然难以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晋中市认真总结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经验教训,通过地方立法来保障和加快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
《条例》共三十六条,主要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及相关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范。强调了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责任;提出了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刚性要求;强化了学校用地管理;加强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管理;落实了省委、市委“教育优质均衡两集中”工作方针等。《条例》的实施对于规范进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增加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优质发展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