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晋中8月30日讯(记者郝光明)8月27日,晋中市召开《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就制定《办法》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以及主要内容作了详细解读。
近年来,晋中市电动自行车数量快速增长,其中大部分车辆在设计时速、整车质量、安全性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同时,电动自行车抢行、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屡禁不止。建设美好城市,文明交通必须先行,晋中市政府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政府规章,也是回应广大群众和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
《办法》分总则、生产与销售管理、登记管理、道路通行管理、停放充电与消防安全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四十三条。
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涉及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等多个环节、多个部门,为了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办法》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环保等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和协管部门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