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施行。契税税率为3%至5%。
由于涉及到个人买房成本问题,这一消息甫一出炉,便在朋友圈“刷屏”,备受大家关注。
目前,个人买房实际所缴契税税率为1%-2%,而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因此,给众多消费者带来了“契税上调”的忧虑:购房契税是否会上涨?
契税是指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征收的一次性税收。买房时都要缴纳契税,契税税率高低直接影响购房成本。
毕竟,房子承载了每一个人的安居梦,这里是人生的起点,也是生活的原点,更是心得归宿。
涨?还是不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宁新帅告诉记者,《契税法》维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3%~5%税率,并未上调,只是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对适用税率的确定程序进行了调整。目前山西执行的契税税率是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居民住房需求。文件规定,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视情况享受1%、1.5%或2%的优惠税率。目前,上述规定仍然有效。
一年以后,也就是《契税法》正式施行后,纳税人能否继续享受上述优惠税率?《契税法》第六条明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由此可见,在《契税法》正式施行后,国务院仍可以针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制定减免税优惠政策。
同时,优惠对象有所扩大。《契税法》在原有优惠基础上,增加了对部分非营利机构免征契税的规定。具体来说,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可免缴契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以享受免缴契税优惠,以积极引导公序良俗。
在此基础上,申报缴税更加便利。《契税法》将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合二为一,纳税人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可一次性完成申报缴税。这一改变实现了办税与不动产登记的顺畅衔接,让纳税人避免因申报、纳税、登记分离而多次奔走,能有效减轻其办税负担。
除此之外,纳税人权益更有保障。《契税法》还明确了退税情形、强化了涉税信息保密,这是充分保护纳税人权益的重要体现。在实务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在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合同撤销、解除等情况时有发生,为更好保护纳税人权益,《契税法》明确规定“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由此可见,《契税法》法定税率并未改变,消费者购房成本并未增加,反而更能体现契约精神,具有更强的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也进一步延续了对炒房的遏制态度。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房子承载的是广大百姓家庭住房的梦想,传递着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信心。随着《契税法》的实施,百姓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的梦想将更有保障。
本报记者翟步庭 通讯员裴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