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运城消息 9月27日,运城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中队民警在国道241线894公里查处一起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
当日,民警发现一辆农用三轮车上坐着五人行驶过来,民警立即拦停车辆,纠正其违法行为,并对驾驶员刘某某及其乘坐人员讲解了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和极易发生的后果,要求将其乘坐人转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驾驶员当场签订了今后守法驾驶不再载人的承诺书,民警还在三轮车上喷涂了“严禁载人”的字样。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刘某某无证、无牌、违法载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700元、拘留三日的处罚。
垣曲公安交警温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三轮车载人既违法又危险,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禁止三轮车载人!(吕琳 周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