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工作“一手托两家”,既监督法院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又检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2019年至2020年,我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466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09件,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监督757件。”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
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全面履行监督职能
“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09件,提出抗诉14件。省检察院对王某等四人与祁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伤报销待遇审核纠纷行政申诉案提出抗诉,省高院再审开庭、当庭宣判,全部采纳了抗诉意见并改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娅向记者介绍。
据介绍,省检察院坚持把诉讼监督作为行政检察工作重心,监督数量与质量齐抓,精准度与权威性并重。严守审批程序,优化办案流程,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坚持做到精准监督,准确把握抗诉标准,严格在法定时限内结案。依法主动与法院沟通,加强对生效裁判的法律监督。
“积极履行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职能,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加大对诉讼过程中违法情形的调查纠正力度,督促人民法院规范司法。”王文娅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58件,提出检察建议238件,采纳232件。
与此同时,全省行政检察部门不断加大对执行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将单纯对执行行为的监督扩大到对执行全过程监督,有效促进了行政裁判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并坚持把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作为做实行政检察新的增长点与破解基层行政检察作用发挥难的重要突破口,主动依职权启动监督,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99件,提出检察建议429件,采纳407件。
以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实质性化解工作
根据最高检关于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工作部署和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程序空转”问题的关切,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71件,化解总数位居全国前列。”王文娅如是说。
为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山西省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对1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关于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百日攻坚”专项工作的通知》。“我们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发挥检察长‘头雁效应’,全省各级院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带头办理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36件,占50.2%。高检院挂牌督办2件和省院挂牌督办11件全部成功化解和结案处理。”王文娅介绍。
据了解,全省行政检察部门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精准化为导向,聚焦争议诉求,深入开展调查核实,综合运用公开接访、监督纠正、释法说理、公开听证、促进和解等多元化争议化解方式方法,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省检察院杨景海大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魏某等19人与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检察监督案,经公开接访、调查核实、公开听证,促成承建方与回迁户代表签订退款协议,用一天时间将205万元费用全部退还208户回迁户,持续4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该案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第12期刊载。该案被列入“全国行政检察指导性案例”参选案例和“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我们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全省行政检察部门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参加,使争议化解工作更加开放、透明,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听证中促成和解。省院、晋城、太原、大同、阳泉、晋中、临汾和吕梁市院公开听证13次。”王文娅说。
晋城市院办理的陈某、李某分别诉阳城县人民政府拆迁补偿协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经多次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用地安置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信访不断。晋城市院张世荣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促成当事人现场签订和解协议,两起长达12年的拆迁补偿纠纷彻底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规范办案程序,提升行政监督案件质量;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加强横向联系,积极营造良好外部氛围……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省检察院探索多项有益尝试。
“全省行政检察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优化办案流程,强化案件办理,严把案件质量。”王文娅介绍,具体讲就是首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和重大疑难案件提交检委会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出口关;其次借助“外脑”,助力提升监督质量。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案件专家咨询工作办法(试行)》,组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邀请5位行政领域专家委员会委员,对省院办理的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咨询意见,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再者,开展法律文书质量评查活动。对全省2019年度办结的323件案件进行了抽查评查,及时通报问题,着力规范办案。
此外,省检察院以“做实行政检察”为目标,主动走出去强外联。先后与省法院、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省自然资源厅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座谈、征求意见等方式传递行政检察职能和理念,为建立横向协作、拓展案源打下基础。同时,提升了行政检察的认知度,为社会各界能够充分监督行政检察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据了解,省检察院与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席会签《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检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大同市院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服务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朔州市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就案件受理、资源共享、协作配合等问题建立合作机制。(稿件由本报记者王佳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