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审再审,《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这部条例是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第一部回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地方性法规,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对地方立法要求的又一次生动实践。条例突出‘小灵快’的特点,通过‘量身定制’解决实际问题,对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的重要法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张世文介绍说。
应改革之需,固化提升改革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2020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太原出席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时强调:“只要有利于深化改革、激发社会活力,地方人大在立法权限内都可以积极探索,发挥先行、创制的作用。”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作为国家“放管服”改革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创新政府治理方式的重大制度性安排,为新时期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的路径。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了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明确要求。
在这一大的环境下,山西作为国务院确定的首批试点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逐步在部分县域、开发区和晋城全市域开展改革试点,2020年在全省推行,并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行政效能明显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但同时,改革中也遇到了一些亟需通过立法来解决的困难和瓶颈。
因此,山西需要制定《条例》,以立法回应改革需求迫在眉睫。通过制定条例,将改革中已经形成的很多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立法来固化和提升,将改革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并从法律制度层面对这项改革的各个方面进行规范,解决改革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破除改革障碍,为我省深入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以法治的方式,将改革中的做法经验固定下来
2020年1月,省政府颁布了《山西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办法》,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把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的做法经验固定下来。
为进一步保障改革顺利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取得新成效,按照省委指示,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草案,去年7月,省司法厅将条例草案向社会发布并征求意见,之后经省司法厅修改、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2020年9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期间,省人大财经委充分提前介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立法工作。省人大财经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走访各市,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次调研、座谈、论证、征求意见、修改等工作。特别是今年3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还带队在北京召开高层次专家论证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司法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在会上对草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条例突出了“小灵快”的特点,符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栗战书委员长对地方立法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同志还表示,条例出台后,将在国家层面总结推广山西经验。
初审后,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后,对草案进行了修改,提交今年3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最终审议通过。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真管用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部门间协调不畅、审管衔接不够明确、审批监管不够有力、办理流程不够规范、服务涵盖面不够广等问题,做到了简洁明了、有效管用、特色明显,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在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李渊介绍说。
条例突出集中审批服务的实效性。如何有效提高集中审批服务质量,是本条例的重点内容,也是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举措。为此,条例明确要求集中审批部门要减少环节、整合材料、缩短期限、优化流程,同时还对关键节点作了明确规定,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规定容缺受理机制、向基层延伸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
突出部门之间衔接的高效性。为切实厘清部门责任,在集中审批工作上形成完整的链条,条例在明确划分集中审批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对二者之间的工作衔接也作了明确规定。
突出集中审批工作监管的全面性。为切实强化对一枚印章管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条例一方面突出内部监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突出外部监督,规定集中审批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审批服务满意度测评、定期回访等社会评价机制。
同时,“为了确保职责衔接、业务衔接、流程衔接的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制度设计,可以做到各部门之间全过程、各环节无缝对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汾湘说。
“这样一部体现山西特色、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反映锐意创新风貌的法规,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打造改革力度更大、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带动作用更强的三晋改革开放新高地新境界。”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李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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