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综合

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签名活动

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同时进行

  •   本报运城消息 近日,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千人签名暨第17个“4·30全省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垣曲县副县长、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县公安局长陈兆瑞,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王晓红,县交通局局长王杰出席并讲话。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县电视台、县保险公司、摩托车协会、交通志愿者协会、全县“两客一危一货”企业负责人和“三站三员”劝导员、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快递、外卖企业代表、新芽幼儿园师生及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参加活动。
      此次活动由垣曲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黄柳青主持。
      王杰表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发展思想,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牢记忠诚使命,履职尽责担当,勇于创新作为,强化道路安全设施建设,狠抓“两客一危一货”源头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为奋力谱写生态美、百姓富、实力强的垣曲高质量转型发展新篇章贡献交通人的力量。
      王晓红说道:“垣曲公安交警大队举行‘醉驾入刑十周年’千人签名暨第17个‘4·30全省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充分说明了垣曲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垣曲社会各界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并希望在垣曲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扬帆远航,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陈兆瑞表示,开展全国“醉驾入刑十周年”千人签名暨第17个“4·30全省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平安垣曲、法治垣曲、交通强县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社会共治,提升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他希望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营造“拒绝酒驾,遵规守法”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明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活动仪式上,中条山集团运输处代表和县通达公交公司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新芽幼儿园小朋友表演了《听我说谢谢你》舞蹈、大队民警进行队形队列和指挥手势汇报表演。仪式结束后,参会人员在巨型条幅上郑重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参观了宣传版面。(周芙蓉 王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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