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吕梁消息 近日,为增强农用三轮车驾驶人自身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全力消除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交通安全隐患,兴县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三轮车禁止载人”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为三轮车驾驶人讲解违法载人的危害性,以及上路行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针对违法行为,结合典型三轮车交通事故,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宣传,告知驾驶人三轮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无法保障自身及乘车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重视安全,遵守交规,并在三轮车两侧和车辆尾部粘贴“严禁载人”警示标识。同时,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传递给村民,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