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8月14日讯(记者王佳)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促进全省检察事业实现新跨越,8月10日—13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深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古交市人民检察院、清徐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宣讲和调研座谈。
宣讲中,杨景海结合我省检察工作实际,深刻阐述了中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要求全面把握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主要精神、重点内容和落实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努力形成贯彻落实的工作合力。据了解,省委《实施意见》结合山西工作实际,对46处重点内容提出了具有山西特色的实践要求,针对性、指向性、操作性很强。
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将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妥善、有效履行好监督的职能,为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