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净化荧屏,抵制低俗之风,是电视媒体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唱好宣传主旋律,把握阵地主导权,是打好全面净化荧屏主动仗的前提和基础。电视剧是受到群众广泛欢迎的一种艺术样式,“电视上的叔叔阿姨开车怎么都不系安全带呢?”当小朋友提出如此问题的时候,难道要告诉他:叔叔阿姨在演戏,演戏的人是不用遵守交通规则的吗?小朋友能理解戏里戏外吗?不系安全带是前几年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场景,你说说看,写剧本的人能想到这一点吗?他们能够保证剧本的质量已经够好的了。对不对?
国外影视剧很注意车辆的安全带,无论主角配角,无论多急,只要有条件,上车就扯安全带,这样在社会上渐渐培养出一种好习惯。影视作品在娱乐作用之外,还担负着社会教育、传播社会理念与生活方式等诸多功能,其影响之大,远远超过人们的预期。看韩国的生活片,尊老爱老的理念体现在一日的早晚问安上;看香港的警察片,文明的脚步体现在抓捕时严格的程序上。比起剧情,这些细节同样令人印象深刻。但反观内地影视剧,儿子对父母大吼大叫的、警察对嫌疑人拳打脚踢的……像电视剧《征服》中不系安全带开着轿车听电话,在快车道上紧急刹车等现象,更是如同家常便饭一样大量存在。
谬误,当然不能因为司空见惯就不是谬误,司空见惯的谬误要警惕。我们常常看到电视里夫妻要离婚了,一方要求对方签字,而一旦双方如期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离婚手续就完了,似乎离婚只是私人的问题,可以不履行法律手续。岂不知,离婚协议只是协议离婚必须具备的手续,却远非签了名就“自由了”那样简单。在电视剧《荣誉》中,因银行抢劫案问题,公安局长林敬东接受市人大代表质询,有人大代表当场表示:要联名罢免林敬东公安局长职务,殊不知根据我国《宪法》,对公安局长进行罢免并不是地方人大代表的职权。再如运城电视台曾经转播的由著名蒲剧表演艺术家武俊英主演的现代戏《滴血的母爱》,群众打着标语游行,干扰司法公正审判,竟畅通无阻。
电视剧《水落石出》中,荒谬镜头也不少:公安局长召开会议,部署各分局落实“抓捕指标”;一起命案涉及知名企业家,刑侦队长告诉手下,动这样有身份的人要经市长的同意,否则不能轻举妄动,大家看了之后会留下怎样的认知?在反映某正面人物的电影中,主人公由于没能解决下岗亲戚的工作问题,在家宴上“自我检讨”,“我也知道,只要给当地领导打个电话,或者写个条子,这工作就能解决。”电影在歌颂主人公的不徇私情,但传递出来的信号是什么?官场的徇私已经近乎于“常识”的程度?难怪小学生在作“只要……才能……”造句时,脱口而出的是:只要有熟人,才能走后门。香港的古惑仔影片为什么至今都备受争议?不就是因为它将一些社会青年的丑面当成英雄举动来夸赞,致使许多青少年误入歧途吗?
尽管说“谬误”的根源在于真实生活的诸多错位,比如,大家开车时本来具有的不良习惯、执法者粗暴执法等行为。根本解决之道在于生活的“正本”,令影视工作者们拍现实主义片子的时候,才不用再为其犯愁。但在错位彻底涤荡之前,影视作品必须担负起自身的责任,要知道,我们的许多受众,包括价值观、行为方式还未定型的孩子,他们对影视剧的强烈模仿是远远超出我们想象的。
影视剧如此,新闻报道也不容乐观。如介绍某地新农村建设时,四个小伙子骑一辆摩托车横冲直撞;有一个领导开会的场面,每人一支烟,有坐有卧,满屋子乌烟瘴气;报道凶杀或偷盗案件把作案过程说的过于详细,有教唆嫌疑;城管人员处理占道经营,与对方撕扯,打伤老人,损坏商品;某市交警队被评为先进,在其经验介绍的专题片上,却出现许多无牌车从交警面前驶过,无人过问;报道某村乡风文明村容整洁,镜头中却出现电杆上小广告、墙壁上有“办证”,甚至还有大字报,大煞风景。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播电视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重要的宣传舆论阵地,在抵制低俗之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中担负着重任。
要加大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少儿广播影视节目的创作生产和播出,认真组织实施少儿广播影视精品工程。电台、电视台要从各方面更多地投入到少儿节目的生产制作之中,把少儿节目办得更加丰富多彩,提高少儿节目的影响力。同时要加大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影视剧、动画公益性广告等创作生产和播放力度,增加少儿广播影视节目的播出比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优质精神食粮,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这些事例提醒我们:荧屏不能传播错误的生活理念,电视污染,不容忽视,净化荧屏,刻不容缓。(作者:运城市广播电视台 曹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