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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民企履责 促进共同富裕

  我国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创造的“中国奇迹”,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助推。地区经济发展与实现共同富裕也离不开民营经济的支持。民营企业在推动共同富裕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强化民企履责,促进共同富裕有哪些途径?笔者将以晋中市为例,对此进行探析。

一、民营企业作为共同富裕重要构建者的主要功能
(一)拉动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是经济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推动地域经济发展的主体,促进了地方经济的高速发展。据统计,2018年,晋中市GDP完成1447.6亿元,其中民营经济约占6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02.7亿元,民营投资391亿元,占比55.6%。全市税收总额249.27亿元,民营企业142.58亿元,占比57.2%,民营企业贡献了一半多的税收收入。可见,晋中民企在促进经济增长、引领就业、税收贡献等方面都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二)社会责任和家国情怀的重要践行者

  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民营企业不忘初心,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为促进共同富裕贡献了民企力量。近年来,晋中民企坚持承担责任、回馈社会,用实际行动诠释和传承了晋商精神的优良传统。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路斗恒及家人捐资1000万元发起设立“嘉和路”慈善信托计划,将该慈善信托中每年所得的全部收益,用于介休市初高中贫困学生助学及对热心公益事业人士的奖励和帮扶;祁县宏艺公司,从2001年起资助祁县籍考入清华北大的学子从本科到硕博连读,截至2019年已资助46名清华北大生。每年教师节向祁县教育局捐款15万元,并捐资新建祁县西六支小学、中学。从建厂初期到如今,宏艺公司在公益事业上累计捐款1700余万元。

(三)乡村振兴和农民共同富裕的推进器

  民营企业不仅是促进自身内部共同富裕的载体,也在农村共同富裕中大有作为。晋中市四个贫困县昔阳县、左权县、和顺县、榆社县如期脱贫摘帽,民营企业贡献了巨大力量。
  在晋中市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活动中,各民营企业根据自业优势和帮扶对象的资源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形成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帮扶机制,在促进农民增收和拉动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昔阳县民营企业厚基伟业采用“集团引领+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入驻+贫困户分红”的经营模式,投资2400万元在大寨镇阳坡村建设昔阳县肉鸡养殖脱贫产业园区项目,吸纳安家沟村、大南山村等17个贫困村的专业养殖合作社入驻,厚基伟业负责日常经营,为参社贫困户分红,分红标准每年每户1000元,项目的实施为17个村的1150户贫困户顺利脱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山西奥泰集团从2011年至今免费对农民开展就业培训,培训后经考试合格,安排到奥泰公司就业。数以千计的高素质农民工通过奥泰公司实现就业,这一模式从根本上提高了贫困户自我发展和脱贫致富能力。

二、强化民企履责,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
(一)优化营商环境,为民企履责提供支撑保障

  营商环境是民企发展的重要基石。营商环境越好,民营经济越能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促进共同富裕的功能。当前晋中市在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短板”,对此:
  一是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减税降费是广大民企的强烈愿望,也是政府为企业减负的重要内容。晋中市在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上已经做出了有益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对改善民生、支持节能环保、支持文化教育体育等方面有贡献的民营企业实行减税降费,仅2018年累计减免各项税收39.59亿元,但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和探索,比如完善以特定捐赠事项及限定途径的公益、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以减税鼓励来提高民营企业履责的积极性等。要继续健全完善税制结构,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开征资本得利税,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
  二是深化财富分配制度改革。2021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提出促进共同富裕要关注“三次分配”的问题,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路径。可见,实现共同富裕,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除了强化政府在二次分配中的社会主义主导作用,还应当倡导民营企业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从形式上来看,三次分配主要是慈善和公益,民企是慈善事业的主力军。在分配制度改革中,要对公益、慈善捐赠的民企给与相关激励政策,如税收减免或荣誉表彰等,激励民营企业在财富的三次分配中进行有益补充。

(二)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民企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弘扬企业家精神,继续毫不动摇地支持和鼓励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及时消除各种杂音和干扰,进一步树立企业家的信心和决心。通过优秀企业家精神影响和促进社会各界继续努力拼搏,使创业、创新、创富成为全社会推崇的价值导向。
  二是鼓励民企参与“责任分配”,助力乡村振兴。走好乡村振兴路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推动乡村振兴离不开民营企业的参与。晋中市民营企业在助力脱贫攻坚的战场上已经留下了积极的身影,形成多样的帮扶模式。这些模式都可以继续沿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应鼓励民营企业继续参与“责任分配”,增加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就业支持,巩固脱贫成果,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深度融合发展出力。 (作者:中共晋中市委党校 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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