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0月19日讯(记者李若男)记者今天从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潜力,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亿元。
这笔资金专款专用,仅用于202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各市促进汽车消费活动对购置5万元(含)以上至30万元(不含)汽车的核补资金。省级财政与市财政资金配套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2,以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投入总规模1亿元为限,按各市实际核发补贴资金占比最终清算分配各市省级资金。各市出台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含市级资金规模)后,省级预拨下达各市省级财政补贴资金。2023年3月31日之前完成资金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