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专题·综合

【加快充电换电设施建设 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今后3年我省将新建公共充电桩10万台

实现县乡村和省内公路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

  本报太原7月15日讯(记者王龙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公共充电桩数量达到13万台左右,桩车比不低于1∶8,力争达到1∶6,能够满足8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县乡村和省内公路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记者了解到,截至2022年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约953.94万辆,电动汽车保有量约28.75万辆;全省建成公共充电站1753座、公共充电桩33593台。目前全省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有240余家,涉及央企、省属和地方国企、省内外民营企业等,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达到85%左右。全国排名前三位的充电桩运营商全部进入我省市场,充电桩占比达到40%左右,我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行业市场环境显现出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坚实保障,也是方便群众出行的民生工程。省政府办公厅同时印发的《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对10万台任务进行了分解:
  2023年底,全省建成公共充电桩数量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新增公共充电桩3万台,达到6万台,能够满足4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全省经营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覆盖50个县(市、区)。公共充电桩全省1278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再覆盖4000个行政村和约200个景区,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实现公共充电桩三个一号旅游公路覆盖44个驿站和14个房车营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覆盖21个停车区,充电距离小于100公里;高速公路258个服务区全覆盖,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
  2024年底,全省建成公共充电桩数量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新增公共充电桩3万台,达到9万台,能够满足55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全省经营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再覆盖50个县(市、区),公共充电桩再覆盖6000个行政村和约100个景区,充电距离小于30公里。实现公共充电桩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再覆盖78个驿站和46个房车营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再覆盖46个停车区,充电距离小于80公里;高速公路258个服务区快充桩覆盖率达到80%,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
  2025年底,全省新增公共充电桩4万台,总量达到13万台左右,桩车比不低于1∶8,力争达到1∶6,能够满足8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县乡村和省内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全省经营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117个县(市、区)全覆盖。公共充电桩1278个乡镇(街道)、18824个行政村和约500个景区全覆盖,充电距离小于10公里。实现公共充电桩三个一号旅游公路208个驿站和131个房车营地全覆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310个停车区全覆盖,高速公路258个服务区快充桩全覆盖,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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