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阳城: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电子消费券

  本报晋城11月11日讯(记者崔振海)近日,记者从阳城县政府获悉,11月2日起,阳城县向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电子消费券。
  据了解,此次电子消费券的发放对象为阳城县户籍、60周岁以上(1963年10月31日前出生)的所有老年人。发放标准为:60-69周岁每人30元;70-79周岁每人50元;80周岁以上每人100元。通过“云闪付”APP进行实名发放和使用。老年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本人身份证登记领取。代领人最多可为4人(父亲、母亲、岳父、岳母)代领电子消费券。
  电子消费券单张面值为10元、20元、30元、50元,消费金额必须大于消费券票面金额2倍以上,不能转让和提现,每次最多可使用12张,须在发放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前消费完毕,逾期未消费部分将退回县级财政。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通过“云闪付”APP申领电子消费券,可在所在地张贴“云闪付”签约标识商户进行消费。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11-11期

  • 第2023-11-10期

  • 第2023-11-09期

  • 第2023-11-08期

  • 第2023-11-07期

  • 第2023-11-06期

  • 第2023-11-05期

  • 第2023-11-04期

  • 第2023-11-03期

  • 第2023-11-02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